【本報訊】教育署昨日公布的校長持續專業發展諮詢文件,擬規定由今年九月起,所有在職校長必須每年花五十小時進行認可的專業發展活動,並每年評估其表現;而由二○○四年起,欲出任校長的新人,均須先「考牌」取得教署的「校長資格認證」。教育署署長張建宗強調,校長是學校的靈魂,有關計劃可望於十年內全面提高校長質素。 記者:譚秀嫺
新建議將適用於全港一千三百所官立、資助中、小學,以及直資學校,張建宗期望,私立學校亦實施有關計劃;他不排除將來把校長進修資料載列於學校概覽。
張建宗表示,若出現極端情況,例如有校長拒絕進行每年五十小時專業發展活動,屢勸無效,教署便會忠告其校董會不再聘任該校長;若校董會堅持聘任該校長,則教署署長有權撤銷對該人出任校長的資格。
他指出,明年九月教署將推出一套專業分析工具,讓校長、校董會及教署每年評估在職校長的強弱項;校長的專業發展計劃亦須交予教署,過程中教署亦會不時檢視,故不擔心出現校長與校董會私相授受的情況。
根據教署建議,教署將用兩年時間為實施新入職校長「考牌」制做準備,由本年九月起提供認證服務,估計到二○○四年九月落實新制時,將有四百人獲認證,足以應付校長需求,並可對在職校長構成上進壓力。
不過,由於現時每年僅有七十至八十個校長空缺,二○○四至○五年高峯期亦只有八十至一百個校長空缺,而教署預計,每年可為二百人認證;有關證書的有效期為五年,其間若未能當上校長,便須重新認證,才可繼續申請校長職位。
至於建議在職校長五十小時專業發展活動則分為三類,包括:系統學習、實踐學習,以及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其中修讀課程、參加研討會、領導校本發展計劃、發表文章、參加諮詢委員會等,時間均可算在五十小時內。
教聯會副會長黃均瑜認為:「應該要嚴肅少少,唔好畀人兒戲感覺」,參加委員會、寫文章、主持研討會、領導校內計劃等,說是持續進修似較牽強;反而學校相關法律、理財知識等,應列為必修項目。
教協會理事黃克廉則指,現時教署無任何措施改善校董會質素,未來校董會將由「小皇帝」變「大皇帝」,由完全非專業及拒向公眾負責的校董會來評核校長的專業發展,他說:「好唔掂!」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擔心,建議是「管理發炎」,目的在製造管理人,但每年五十小時和取得認證,都代表不了甚麼,認為課程設計應更仔細,以及先以試點進行。有關諮詢為期六星期,教署將於五月公布落實細則。
擬任校長(有意出任校長人士)
●2004-05年起,欲出任校長人士,必須獲得校長資格認證
●認證程序分三部分:進行專業發展需要分析、參加指定課程50-60小時、提交個人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冊
●副校長、資深教師、公眾人士均可申請認證
新入職校長(入職後首兩年)
●繼續現行做法:須接受指定課程和評估、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及提交個人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冊
在職校長(入職後第三年起)
●今年9月起,所有校長至少每年以50小時/每三年以150小時進行三類活動:(1)系統學習(如修讀課程、參加研討會等)(2)實踐學習(如領導校內課程發展計劃/優質教育基金計劃、發表文章等)(3)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如出任委員會成員、協辦教師訓練課程等)
●每三年計,每類活動需有30-90小時
●由校董會審核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資料來源:教育署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