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嗜好拾荒的五旬漢與鄉間妻子長期兩地分隔,好不容易重聚,卻因其古怪癖好,令夫婦二人常生齟齬,終演成血案,他在家中錯手用鉸剪將妻子心臟刺穿致死,誤殺罪成,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六年。
高院法官翟克信昨判案時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隻身來港,努力賺錢,申請家人從內地來港,卻因其拾荒癖好,令家庭持續發生糾紛,考慮被告為人不壞,兼從無過犯及一早承認誤殺,遂判上述刑期。
五十六歲福建籍被告呂良友原被控謀殺其五十二歲妻子林烏勉,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
根據呂良友在庭上所說,他在九七年購下事發的新蒲崗單位,最初與妻子同睡一房,但他經常拾荒,將大量雜物收藏在睡房內,以致妻子不久便要搬到女兒房間,而他亦要睡在廳中。
呂良友常因妻子要求扔掉他的雜物,與她爭吵,他在庭上自辯時說,案發前一晚妻子埋怨他沒有將擺放在廚房的汽水罐拿去賣,要將汽水罐扔掉,又罵他的母親,他怒極打了她的肩膊一下,妻子便拿菜刀斬他。
當時是二○○○年九月二日晚上,次日清晨七時許,呂妻拿了一封信給他看,信中控訴呂經常打她,要求離婚,他看不到妻子拿着甚麼,以為她拿菜刀斬他,故自衞殺人。不過,他最初被捕時對警方說的,卻是另一版本,他說妻子拿信給他看時,他將信撕爛,並用鉸剪插她。
呂良友於七○年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子兩女,曾是工廠看更,案發前兩個月失業。
案件編號:HCCC3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