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員梁俊威去年參與抗議警方濫權的示威中,涉嫌手持「大聲公」向一名警員大叫口號,導致對方不適。他於去年八月十一日被裁定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判入獄五個月,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由於代表律師索取的原審裁決書及謄本尚未備妥,法官押後三月一日再訊,梁俊威暫仍在獄中服刑。
三十四歲的梁俊威,被定罪後服刑至今已兩個多星期,包括「長毛」梁國雄在內的多名聲援人士,昨在高院大樓外戴上口罩靜坐,並展示「警方濫權釋放異見人士」等橫額請願。暫委法官張慧玲鑑於原審謄本有助考慮保釋申請,因此押後再訊。
案件編號:HCMA15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