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服刑18月 外出須妻陪同<br>港醫生涉非禮加國判囚

家中服刑18月 外出須妻陪同
港醫生涉非禮加國判囚

【本報訊】在加拿大多倫多執業的一名香港移民醫生因在診症時非禮女病人,昨在多倫多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被判處有條件刑期十八個月,刑滿後監守行為一年。
於七二年由香港移民加拿大的醫生李向榮,五十歲,被控於八八至九八年間,先後在診所非禮四名女病人,為病人檢查背部時用陽具摩擦事主臀部,及從後撫摸病人乳房。

服刑期不准行醫
李向榮在答辯時表示,他並不覺得他的檢查方法有問題,法官裁定被告性侵犯一名二十九歲女病人罪名成立,其餘三項控罪不成立,判處有條件刑期十八個月,刑期在家中執行。服刑期間李向榮不准行醫,日後若再執業,一年內不能為女病人診治。在服刑期內只准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七時由妻子陪同下外出,參與文娛活動及外出購物,均要有妻子或子女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