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寫了篇《跌了一倍》的文章,收到讀者梁老師的電郵。梁老師教數學,喜歡思考數學問題,也曾經在報章上讀過「跌兩倍」的文章,感到大惑不解,希望麥飛能解釋一下。
或許麥飛先說「跌了一倍」這疑惑的由來。幾年前認識一位財經記者朋友,當年朋友只是個見習記者。一天,我在報章上閱讀他的報道,發現了這條「跌了一倍」的數學難題,於是便向他「請教」,究竟這條數學是如何計出來?朋友理直氣壯說:「值三百萬的樓跌至一百五十萬,當然是跌了一倍。」
我感到費解,便要求朋友寫出計算方法,他的計算方法是這樣:
〔1-(原價?新價)〕×100%=變動倍數,所以:
〔1-(300?150)〕×100%=負100%或1倍,因此就是「跌了一倍」。
計算似乎甚有紋路,不過心水清者,便看出問題所在──是「新價」和「原價」的位置調轉了。計算變動率,最基本應以「新價」除以「原價」,這是個十分簡單的數學概念,是小學數學科課程。為何由記者到編輯,沒有人發現錯誤?甚至有編輯引用「跌了兩倍」作標題,連「減幅不會用倍數表達」的概念都沒有。
曾經聽過很多人抱怨,學校教的知識一點用都沒有。許多人沒法把課本知識帶到工作,帶到生活。一位讀過幾年人類生物的舊同學,連長期胃痛也不清楚,還反問:「胃在這裏麼?」
《荒謬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