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內河碼頭非法兼營

屯門內河碼頭非法兼營

【本報訊】主要股東為和記黃埔(013)及新鴻基地產(016)的香港內河碼頭公司(RTT)違反合約,在屯門內河碼頭兼營遠洋海運業務,經濟局屬下的港口及航運局已發出最後通牒,要求RTT停止違約業務,及更不排除會提出訴訟。
港口及航運局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去年9月收到海運業人士投訴,指RTT兼營遠洋輪船貨物起卸業務,該局經查證後確認有其事,由於內河碼頭的經營合約只能從事內河船的貨物起卸,不能兼營海運,故該局在11月正式發信予香港內河碼頭公司,要求停止海運業務。

政府設限期不排除興訟
發言人說,RTT現時仍繼續經營海運業務,政府已就此提出限期,但不肯透露詳情。被問及政府會否向RTT採取法律行動,發言人不排除此可能,但表示由於投標合約由地政總署負責,要控告其毀約需由地政總署提出。
RTT發言人拒絕回應有關指摘。該公司由和黃及新地各佔33%股權、怡和太平洋佔14%、中遠太平洋(1199)佔10%、中銀香港佔10%。
該碼頭於96年投標時,曾引來財團爭奪,新世界發展(017)為首的財團敗北後,曾狠批政府偏幫和黃及新地的財團,想不到碼頭於98年10月啟用時,受到內河貨運需求大減影響,經營十分困難。

公眾貨物裝卸區競爭烈
和黃董事總經理霍建寧在99年5月時明言RTT生意好差,主要是全港多個公眾貨物裝卸區競爭激烈。RTT董事總經理溫克忠更批評港府在99年5月起,讓公眾貨物裝卸區的經營者可以每方呎1元的月租,租用裝卸區泊位後面的小塊土地,令該公司的經營面臨重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