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壹週刊》揭發楊采妮的男友邱韶智根本從未為李光耀打過誹謗的官司,亦沒有律師執照。對於這些報道,邱韶智昨日臨時召開記者會澄清,更稱自己是個誠懇和老實的人。
楊采妮和男友邱韶智開設的第一亞洲娛樂製作公司,最近頻頻被追債。而最新一期《壹週刊》更指邱韶智曾向員工表示,自己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畢業後的首個工作,是代表新加坡政府控告《國際先驅論壇報》誹謗,並成功為李光耀及吳作棟索償一百萬美元(約七百八十萬港元),可是曾為李光耀打這場官司的依萊雅大律師回覆《壹週刊》,表示代表李光耀的律師是另有其人,而邱韶智亦沒有律師執照。
邱韶智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當年他在新加坡的「李與李律師館」擔任見習律師,確實曾參與了該訴訟案,是團隊中資歷最淺的成員。至於沒有領取執業照,是因為他不打算在當地執業。而邱韶智亦從未稱自己有本港或內地的律師資格,只是從事國際投資和代表外商到內地投資的法律工作,此外他亦從來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富家子」。
邱韶智和楊采妮昨日亦在中環的律師行舉行記者會,反駁有關報道。邱韶智以國語說:「今次這段報道對我有攻擊性,我不是藝人,我想低調努力經營生意,希望對得起大家,我是個誠懇、老實和坦白的人。」
他續道:「我在網頁中從來沒有強調這一點(指打官司一事),而且當中的資料會不停更換。我亦沒有說過自己是富家子。至於馬來西亞《光明日報》的報道,它不認識我的家,自七年前我跟采妮拍拖,傳媒不停挖料,我的生意與家人無關。我不是經營上巿公司,不用每事都向外交代。我從來沒有針對任何媒體,但人家卻去找你麻煩。」
楊采妮昨日對男友十分支持,她眼紅紅的說:「我覺得呢啲報道對佢生意人身分好有影響,我識咗佢十年,好了解佢為人誠實,我今日特別嚟支持佢。呢件事對男友會造成困擾。」邱韶智則說:「我們應用失望去形容,我們會繼續努力。」
而《壹週刊》的負責人則回應說:「佢一路都有同FAE啲同事咁講㗎,而且個網頁都有寫佢好專業啦,我唔覺得我哋有寫錯佢喎!」
1.不認自己曾稱代表李光耀資政成功控告第三者誹謗。
2.不認自己聲稱擁有香港或內地的律師資格。
3.不認自己聲稱是所謂的「富家子」。
採訪:卓美娟 攝影:馬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