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永義國際集團前項目經理貪污案,兩名涉嫌提供賄款合共逾二百二十萬元的前地產代理,昨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共被控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兩人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二月二十八日提堂,等候文件轉解區域法院處理。 兩名被告為黃玉嬋及吳啟明(見圖)。黃玉嬋被指於九六年四月,行賄永義前項目經理鄒作明逾五十萬元;而吳啟明被控三項罪名,指他於九七年九月至十二月,向鄒作明提供合共逾一百七十萬元。兩人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二十萬及十二萬保釋。 案件編號:NKCC1104&11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