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必須以人為本

市區重建必須以人為本

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吳家鎚

日前有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董事局成員透露,市建局日後的重建項目將不獲豁免補地價,即重建後的新樓面面積要向政府補回地價,這不但減低了項目的收益,也減低了私人發展商參與重建的興趣。
這個消息對於市建局來說,相信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因現時市建局既要面對重建區內居民賠償安置要求,另一方面又缺乏政府在財政資源上的支持,這樣要做好重建工作又談何容易呢?面對如此困境市建局有何對策呢?

應集中徵收土地權
首先要有效地節流──市建局現時只給予業主現金補償選擇,並以七年同區樓齡作標準,對此居民一直表示不滿,因此筆者建議除現金補賠方式外,市建局可以用「樓換樓」的方式,保留舊業主換取新物業單位的權利。在新舊物業清拆與建築期問,房屋協會或房屋委員會安排過渡性的臨時居所,讓居民有棲身地方;這樣既可滿足居民原區安置的要求,亦可減低首期現金賠償的支出,同時亦可減少兩者的衝突加快重建步伐。
其次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市建局不應再擔當發展商的角色,其角色應集中在徵收土地業權及清拆場地方面。

避免出現官商勾結
當然,要吸引發展商參與重建,必須確保土地易於徵集及簡化規劃程序,市建局在這方面可易於與政府協調,而發展商則以其靈活的手法及經驗,擔當建築、銷售和推廣等工作;有效的分工既可減低成本支出外,亦可確保重建項目能有效地推行;但筆者認為要注意的是,市建局應把收回的土地在市埸以公開競投方式批出,這樣既公平又可避免社會上出現「官商勾結,私相授受」的指摘。
在開源方面──現時市建局的資源大部分來自政府一次過的注資和與私人發展商合作的資金,但重建資金要數以百億計,所以可預計其財資仍相當緊絀,為免增加政府財政支出,筆者建議政府可在應課「差餉及地租」上抽取一定的百分點,作為對市建局的補貼,這是基於市區重建不但可改善市容和提高市民生活質素外,更可增加重建區內的經濟活動,從而帶動整區物業價格升值;最終應課差餉值亦必然提高,此舉令政府既可因而增加收入,亦可避免因舊區重建而對市建局作出額外的財政負擔;對市建局來說,亦因有了固定的財資收入,又可加快重建項目進行,相信這對政府、市建局、舊區居民和社會都是有利的。

忽略居民真正需要
最後,雖然特區政府對市建局有很高的期望,但縱觀政府由土地發展公司年代至今所推行的多個重建計劃,往往以經濟效益作主導,而忽略社區及居民的真正需要。
從外國重建經驗告訴我們,政府之所以推行重建計劃,是建基於社區、居民利益為先,以改善社區生活環境作為政策取向,因此政府若期望市建局的工作能夠成功,首先必須要一改過往的理念,並認同「以人為本」的重建目標;要達到此目標當然要有政府龐大的資源加以配合和支持,惟自負盈虧式的重建機構能夠成功的,現實卻並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