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假卡買金鏈送愛妻

散工假卡買金鏈送愛妻

【本報訊】裝修工人擅自以妻子名義及資料騙取銀行發出信用卡,並拿往購買價值三千多元的金鏈,欲送給結婚逾二十載的愛妻作為生日禮物。被告昨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求情因當散工入息微薄,不獲銀行批出信用卡,為討愛妻歡心才犯案。
四十四歲被告梁俊釗,承認去年八月使用虛假文書,即以虛假的資料填表向萬國寶通銀行(現稱花旗銀行)申請信用卡。梁俊釗又承認於同年九月一日,在大埔道麗興珠寶金行,以梁惠研為名的信用卡簽帳購買一條價值三千四百元的金手鏈。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被告到金舖購物,當時被告向職員出示一張信用卡,但職員發現卡上的女性名字認為可疑,立即報警將被告拘捕。

慶祝妻子生日
辯方求情指出,他與妻子結婚二十二年,非常恩愛,欲贈送金飾來慶祝妻子九月一日生辰,但任職散工的他,入息不能獲銀行批出信用卡,犯案前又未出糧,被告為討愛妻歡心才犯罪。被告年老及患病父母須照顧,加上早前他定期向警方報到而失去工作,懇請裁判官輕判。被告的妻兒亦有到庭支持他,其妻在庭上不斷飲泣。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七日。
案件編號:NKCC10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