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涉嫌駕駛換掉車牌的報失平治房車,違反交通規例,抄牌的鐵騎警員卻只顧發告票,懵然不知該平治為失車,讓青年揚長而去。但青年其後仍斗膽向警方投訴發出告票,始被揭發所駕車輛為失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一項接贓罪受審。 被告黃偉耀,二十歲。控方案情指涉案平治房車原車牌為BT823,車主買後改為JZ7843,去年失竊。被告駕失車在元朗一公路違例被抄牌。因失車用回BT823車牌,警員不察。被告其後投訴告票,令事件曝光。 案件編號:DCCC10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