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背景良好,兼在名校聖保羅書院畢業的十八歲青年,誤入歧途,在中區的士高一帶兜售「FING頭丸」,結果被假扮的士高顧客的兩名卧底警花拘捕,名校畢業生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名,法官鑑於他年輕初犯兼已痛改前非,輕判被告做二百小時社會服務,同案另一名十九歲少女則判囚四年。
承認販運「FING頭丸」的彭諾逵,其父母為虔誠基督教徒,彭諾逵本人亦參與教會活動,一家人進入法庭聽取判刑前,曾在法庭旁的會議室肅立祈禱。
彭諾逵前年被捕時一頭染金頭髮,昨日則穿着整齊西裝到庭,他聞判前後一直表現冷靜,並堅定回答法官稱願意遵守社會服務令的規定。辯方大律師向法官提及,彭現時正申請往澳洲繼續學業,其父並安排當地好友幫忙照顧兒子。
彭諾逵承認於二○○○年十二月九日,在中環C.E.TOP的士高附近,非法販運十粒「FING頭丸」,他原被控另一項販運「冰」毒品及安非他命的罪名,受審後無罪釋放。
主審暫委法官杜麗冰判刑時強調,彭諾逵與同案女被告何雅瑤,分別在中區的士高附近兜售「FING頭丸」、「冰」及「K仔」等毒品,由於的士高為青少年流連之地,年輕人往往抵受不住誘惑而吸毒,因此罪行特別嚴重,須判阻嚇刑罰,考慮彭諾逵犯案時年僅十七歲,沒有前科,犯案後努力改過自新,社工也認同其進展良好,加上曾羈留三個半月,也嘗過鐵窗滋味得到教訓,故基於情況特殊,給予自新機會,判他在一年內完成二百小時社會服務。
至於女被告何雅瑤,早前承認六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名,涉及四十六克「冰」毒、一批「FING頭丸」及少量「K仔」,法官考慮她及早認罪,曾出庭指證同案被告,因此由八年刑期起點減刑一半,判她入獄四年。
警方為打擊的士高及派對中濫用軟性毒品的情況,於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派出兩名年輕警花充當卧底,分別化名「SUIE」及「TINA」假扮的士高顧客,成功引出本案兩名被告向她們兜售毒品,卧底警花後來見時機成熟,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拘捕兩被告。
案件編號:HCCC127&13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