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秘書涉嫌明知公司與廣南集團子公司布局行騙,仍替公司預備船務文件,協助申請信用狀,訛騙多間銀行共一億三千四百萬元,此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秘書否認七項串謀詐騙罪。
五十三歲被告林念堅案發時在厚登有限公司工作,她向負責調查的廉署人員,聲稱只是替人打工,但主控官布立禮昨開案時,指她明知沒有真的貨物交易,仍預備有關文件,拿錢後再將錢交回買家,故亦是串謀詐騙的一員,雖非主腦,但角色亦相當重要。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九七年五月至九八年十二月,串謀李民、李聯平及金蘭英等人,以假交易文件申請信用狀,詐騙五間銀行共一千七百二十萬美元(約一億三千四百萬港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