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芳鄰地盤工罰3000

強吻芳鄰地盤工罰3000

【本報訊】五十四歲地盤工人認定妙齡女鄰居對他芳心暗許,竟以送蛋糕為名登門造訪,強吻女方的額及唇,又跪地抱她雙腰,隔褲吻下體數秒之久,要求做她男友。涉案男子昨於荃灣裁判署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名成立,判罰款三千元。
被告與二十四歲的女事主,是荃灣某村屋的街坊。被告自辯稱女事主應母親要求上門送橙,他以為其母此舉是有意撮合他們,回禮時便大膽求愛。但裁判官指被告與女事主並非親密男女朋友,故他親嘴及吻下體的行為足以構成非禮。
案件編號:WSCC7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