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商界一致看好中國市場,政府亦鼓勵港人北上發展,但作為小投資者,北上創業絕非易事,一來人生路不熟,而且申辦途徑不易摸清。若準備不足,誤犯國內法規,輕則拖延了業務拓展,重則會被罰兼封舖。因此,計劃北上前,應多花工夫細閱國內法律條文,免得未賺錢先惹上大堆煩惱。
前深圳市外貿局外商投資審批處處長、現任外商投資顧問李彥成指出:「目前國內市場未完全開放,小額投資受到從事行業及地區限制,雖然中國已入世,但3年之後也不一定隨之全面開放。」
言下之意,未來數年,小型投資者也不可以貿貿然在國內以獨資模式創業。李彥成提醒投資者,北上創業需視乎是從事哪類行業,門檻有所不同,而且現時深圳工資水平很高,港人應綜合各方面作出考慮。
一般而言,本地投資者若以獨資形式在內地創業,投資額需在100萬元人民幣或以上,實額還看行業而定,但若以「個體戶」方式則不受此限制。
然而,以廣東省來說,至今只有深圳部分地方如羅湖商業城和東門,以及廣州部分地區可讓港人以「個體戶」模式營商,故難怪這些地區成為港人北上創業的熱門地點。
簡單來說,申請成為個體戶的方法是,港人只要持有買舖契約或租舖合約,連同香港身分證、申請書和從業人員登記表,前往工商分局註冊後,便可成為「個體戶」(詳見表)。此外,投資者需同時向相關行業的監督部門申請許可證,而若註冊資金額達10萬元以上,更須有會計師驗資報告。
不過,由於個體戶只可從事小規模生意,並限定在指定地區經營,因此投資額若在數十萬元左右,又未能超出100萬元的中小企,暫時無緣以獨資形式在國內創業。故此,不少港人會透過內地親友申請營業執照,但有關糾紛屢見不鮮,小投資者應審慎考慮。
另外,據了解,好些國內機構或銀行提供「驗資」服務,即向外商提供借貸,並當作入股合資經營,但隨後將收回貸款,以助外商在內地創業。但國內政府已收緊管理有關「合資方式」,投資者不宜冒險。
記者:袁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