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出獄返港為清白<br>殺人英軍指陪審員睡覺求翻案

刑滿出獄返港為清白
殺人英軍指陪審員睡覺求翻案

【本報訊】在酒吧外揮拳殺人罪成的前駐港英軍體能教練,出獄後仍不忘上訴,昨在庭上投訴原審時有陪審員睡覺,但無人過問,而他傳召的女證人,更指見過該名陪審員在法官總結案情時,仍睡個不亦樂乎,令她難以置信。 記者:梁偉強

四十四歲上訴人BarryMiller因誤殺及傷人罪成立,二○○○年三月被判入獄兩年,去年六月獲釋,並專程從英國返港,出庭作供。
根據Miller的口供,原審時的七名陪審員均是華人,其中坐前排穿西裝的一名二十多歲男陪審員,至少有三、四個下午「打瞌睡」或睡覺,但庭上無人理會。
被問及為何不向原審法官提出,Miller說:「我受審時有很多事不明白,此事只是問題之一。」

法官英語複雜
Miller的朋友LornaRobertson亦供稱,她在公眾席聽審時,發現該名坐在後排的陪審員,在原審法官總結案情時睡覺。
Robertson說:「我覺得此事難以置信,但無人制止他,我問Miller的代表大狀是否看見,他說:『有,但我想他是站在我們的一方!』」
Robertson說她當時在筆記簿上,將睡覺的陪審員畫了下來,她又說教了十九年英文,包括在大學任教,發覺原審法官在總結案情時,用的英語太過複雜,陪審團不可能明白,亦沒有留心聽。
不過,Miller當年的代表大狀麥禮忠,昨日作供時斷言否認與Robertson說過那番話,並指當年沒有陪審員睡覺,他說那是Miller出獄前三日,在誓章中首次提出的事。
Miller於七六年加入英軍,任體能及拳擊教練,九七年四月二十日晚,他到灣仔一間酒吧消遣,與三十四歲澳洲籍地盤工程經理GaryTait發生爭執。

質疑醫學證據
控方指Miller先在酒吧內打了Tait兩拳,再在酒吧外打他的太陽穴一拳,Tait中拳倒地,延醫九日後因腦內出血死亡。
其後,Miller隨駐港英軍撤離香港,反對引渡失敗後,九九年返港受審,他否認打人,並指離開酒吧時,已看見死者躺在地上,但不為陪審團接納。
除了陪審員一事,Miller亦批評當日的代表大狀麥禮忠,沒有反對一些證人口供呈堂,又沒有質疑一些醫學證據。麥禮忠作供未畢,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CACC1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