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上愛荷華大學(香港分校)一名前課程推廣員,涉於三年前監守自盜,處理學生升學申請後,把二十萬元學費據為己有,沒有交還校方,更將所有學費在股票市場輸光。被告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四項偷竊罪,裁判官指他違反誠信,判被告入獄十二個月。
無業被告吳權興(三十一歲),承認於二○○○年二月十二日至三月二十九日期間,在油麻地四海大廈辦公室,即美國上愛荷華大學(香港分校),偷竊總值三萬三千元的現金及支票。
案情透露,被告自九九年起出任課程推廣員,負責為有意報讀學生代辦申請手續,學生繳交學費後,被告須代發收據,然後將錢存入學校戶口,惟他於案發時曾多次只交申請表格,訛稱學生未付學費,直至去年四月被告離職,校方發現懷疑被告曾經監守自盜。
被告經學校查問下承認偷竊二十萬元學費,同意清還所有贓款,惟最終尚欠三萬三千元,促使校方報警。
案件編號:KCCC259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