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東方新地》前員工索償案<br>官追問誰是東方最高層

《東周》《東方新地》前員工索償案
官追問誰是東方最高層

【本報訊】約八十名屬於易手前的《東周刊》及《東方新地》員工,向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追討去年周刊出售後、未有發放的年終酬金及勤工假補償共一百四十萬元個案,昨日於勞資審裁處提訊。資方代表在庭上稱,公司的最高管理層決定不發放有關補償;但被審裁官問到最高管理層是誰時,該資方代表則表示要返公司問清楚。

審裁官限期呈報
勞方昨日派出三名代表,分別為陳偉民、黎惠儀及劉玉梅先進行訴訟,而勞資雙方原則上同意訴訟結果會作為其他個案的參考案例。審裁官黃敬華於庭上詢問資方代表,該公司由何人決定不發該等酬金及補償予申索人,代表回應:「公司最高管理層。」當審裁官再追問何人是最高管理層時,代表則表示:「無預備法官會問,要返去問清楚。」
審裁官其後解釋,管理層亦是由人組成,法庭需要知道何人是決策人,並索取其口供。他繼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九日再次提訊,並向資方發出指示,於三十五天內,提交該公司最高管理層人員的詳細口供,內容需要講述公司發放年終酬金及勤工假補償的準則,以及不發該等酬金及補償予申索人的原因。
案件編號:LBTC1034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