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裁判官接到死亡報告後,須決定應否就個案進行調查。需要調查的個案會交由警方處理。警方調查後須向死因裁判官提交死亡調查報告。
經警方調查的個案,並非必定需要開庭研訊。倘若死因裁判官研究警方所提交的報告後,決定不需進行研訊,死因裁判法庭會通知生死註冊處,由後者通知死者家屬前往生死註冊處辦理領取死亡證的手續。
如死因裁判官認為需要進行研訊,便會發信通知家屬研訊的日期和時間。死因裁判法庭的職責是就致死的原因進行研訊。法例規定該庭無權就任何民事法律責任的問題作出裁決。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