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一級地政督察涉與另兩名同僚貪污,合共收取丁屋發展商逾四十七萬元利益,作為加快審批新界八鄉等地的丁屋發展計劃,及協助批出所需文件的報酬。涉案地政督察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還柙至五月十七日候判。 五十歲被告朱權威,任職元朗區地政處,被指於九七至九九年期間,串同兩名高級地政主任,收受三名丁屋發展商三十七萬元賄款,另獨自五次接受三發展商逾十萬元,協助加快元朗八鄉、水流田、石湖棠等多個地方丁屋審批程序。 案件編號:DCCC9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