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湖北男子,前日身穿僧袍及剃光頭髮,假扮和尚在尖沙嘴鬧市纏擾遊客「化緣」,一名市民路見不平報警求助,和尚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行乞罪名,被告辯稱不懂本地法律,法官斥責被告不明本地情況,卻會穿袍來港行乞,判他罰款一千元或以七天監禁代替。
被告代中文(五十六歲),持港澳通行證來港,操湖北話,過往並無案底,被控一項行乞罪。控罪指他於本年二月十七日,在尖沙嘴九龍公園外,在公眾地方收取施捨。
控方指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凡於公眾地方非法收取施捨,最高可判罰款二千元,監禁一個月。
案件編號:KCCC253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