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擔任兒童之家家長的一名男子,涉嫌利用長輩身分,兩度在院內強行擁抱及濕吻一名十三歲女院童,被告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裁判官訓斥被告違反誠信,受僱去照顧院童,反而將他們置身危機中,但考慮被告還柙已一嘗鐵窗滋味,遂輕判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出,三十九歲被告中學畢業後,一直工作勤奮及不斷進修,現正於港大修讀學位課程,被告為負責任的丈夫及父親,社工亦形容他品格良好,曾助區內老人家修理電器,對社會有貢獻。 案件編號:ESCC37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