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手表擋彈 疑犯提堂還柙<br>綁架蘇澤棠警匪駁火21槍

警長手表擋彈 疑犯提堂還柙
綁架蘇澤棠警匪駁火21槍

【本報訊】富商蘇澤棠被綁架引發警匪槍戰案,昨於九龍城法院再度提訊,被告黎江雄由六名庭警押解到犯人欄應訊,控方於庭上透露,警匪於案發時共開二十一槍,匪徒先開兩槍,警員還火十三槍,匪徒再轟六槍,警長手部中槍,幸得手表阻擋傷勢不重,警方在現場撿獲一支九毫米口徑曲尺手槍,案件押至下月二十八日再訊,以待有關DNA及指模的化驗報告,查證手槍與被告的關係。 記者:陳曉薇

身穿紫色樽領毛衣及黑色風褸的被告黎江雄(二十六歲),報稱為刀廠工人,昨日由六名庭警押解到犯人欄應訊,他被控一項綁架罪名。
控罪指他於今年一月三十日,在又一村地錦路七號門外,與另一名在逃男子以武力方式,違反蘇澤棠意願下將他禁錮,意圖取得贖金或利益。

匪徒共開八槍
控方指出,黎江雄與另一名在逃男子,於案發日綁架八十高齡的事主蘇澤棠,幸獲保安員發現及時報警,警方接報後通緝兩名匪徒,事主公司接到不只一個勒索電話,索取二十萬元贖金,警方跟蹤至彌敦道尖沙嘴警署對出,兩名匪徒隨即棄車逃走,先向警員開出兩槍,警方還火十三槍,匪徒再轟六槍,雙方駁火二十一槍後,警長手部中槍,幸得手表擋格子彈,傷勢並不嚴重,警員並於現場撿獲一支九毫米口徑曲尺手槍。
控方續稱,二人騎劫一輛的士後逃離現場,警方根據被告在的士上遺下的錢包,跟查資料,終於在港澳碼頭拘捕被告。
警方其後再於旺角街頭後巷,撿獲曾於槍戰使用的手槍,故須把案押後六個星期,等候有關DNA及指模的化驗報告,查證手槍與被告的關係,再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柙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KCCC21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