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離任後活動 擬合約中列明<br>學者促訂規限免以權謀私

官員離任後活動 擬合約中列明
學者促訂規限免以權謀私

【本報訊】針對特首及政府高級官員離職後的活動限制,有學者認為政府有急切需要訂明規限,避免出現以權謀私。署理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對此表示認同,因為在制訂合約後才增加條款限制,對官員亦不公平。他更透露,在即將推行的高官問責制中,有關部長所簽訂的合約,將會包括他們離任後的政治及商業活動規限。

平衡各方面考慮
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偉豪指出,對於一些離任後官員涉及爭議性高的利益衝突問題,政府更應該設置獨立委員會作出評估。
另多名議員認為,在第二任特首上任及推行高官問責制前,政府應決定是否在合約內,訂明他們離任後的活動限制。民主黨張文光質疑,如果事前無規定,而在合約簽訂下再增加條文、進行追溯,這對他們亦不公道。
前綫何秀蘭則指出,限制要包括特首離任後的境外政治任命,她擔心,在香港工作過的官員,如再被任命當「京官」,對香港很不利。
麥清雄在回應時強調,政府會平衡各方面的考慮,以防止官員有利益衝突;但亦會顧及他們個人就業自由、可否繼續貢獻社會,以及不會減低市民加入公務員行列的意欲。
委員會又討論,受資助機構的僱員在擔任公職時,應否跟隨醫管局及大專院校的安排,減少部分薪酬,但政府代表在會上重申,政府無意跟隨有關安排。前綫劉慧卿狂轟政府多年來從沒改善:「你哋係咪天之驕子?你點可以咁使公帑?𠵱家又話結構性赤字,咁點同公眾交代。」委員會決定要求內會代表,去信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