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假日酒店發言人昨日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謝瑞麟為酒店常客,當日案發後,酒店要求謝瑞麟賠償更換及修葺費用二千元,但他拒絕,故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因謝瑞麟被控要待法庭處理,目前損毀的雲石仍未更換。發言人又指出,迄今謝瑞麟仍未作出任何賠償,酒店已循民事向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追討賠償。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解釋,肇事停車場雖屬酒店私有財產,但根據交通條例,任何可供車輛自由進出地方即可視為公眾地方;但凡交通意外並無牽涉人命傷亡或政府財物損毀,駕駛者可自行和解而毋須知會警方,然而,若任何一方對賠償協議不滿,即可通知警方介入處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