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銀行為提高信用卡市場佔有率,近期相繼以低息作招徠,消費者委員會最近調查了二十六間銀行發出的的信用卡,發現有些銀行提供的信用卡年息低至約七點七厘,但逾期償還最低還款額時,利率便會大幅上升至超過三十厘,消委會提醒市民必須注意低息背後的限制條款,以免墮入低息陷阱。 記者:簡慧茵、陳倩雯、黎國強
消委會調查了二十六間銀行發出的三十九款信用卡,發現部分發卡銀行以平均低至十三點八至十七點八厘的年息作招徠,遠低於部分仍收取三十厘年息的信用卡,甚至有銀行提供低至七點五三六厘的年息。
調查又發現以信用卡透支現金、消費簽帳及結餘轉帳均有不同的利息計算方法,其中以信用卡作現金透支的利息最高,除息率較簽帳欠款為高外,尚要支付手續費,約為透支額的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五;部分銀行更會再加收十元至七十元的手續費。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郭琳廣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雖然新的低息率將信用卡的借貸成本拉近至與私人貸款相若,但消費者必須注意低息背後的限制條款,例如逾期償還最低還款額時,利率便會大幅上升至超過三十厘。
有些銀行雖然以推廣低息作優惠,但通常只限於成功申請信用卡的初期,例如首三至六個月不等,優惠期後利息會上升至較高水平,他提醒消費者必須了解清楚。
此外大部分信用卡的利息仍處於高水平,而發卡公司每在收到還款時,會先扣除收費及利息,然後是利息較低的欠款(包括結餘轉帳欠款),最後才是利息較高的簽帳及透支欠款。所以使用信用卡的市民,若經濟能力許可,應該盡量償還全數或部分欠款,並盡快還清債務,以免「小債變長命債」。
消委會又指出以信用卡透支現金並不化算,建議市民若需金錢應急,可考慮私人貸款或循環貸款,因其利率通常較信用卡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