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正全面檢討公務員架構,政府消息人士指出,長遠來說,要更有效精簡架構及提升施政效率,將目前政策局及執行政策的署合併將是必然趨勢;但有學者認為,局署是否需要合併,應由日後高官問責制下的政治任命部長自行決定。 記者:莫劍弦
自政府提出要全面檢討目前公務員架構,政府內部曾傳出不同改革方案,其中最「震撼」的要算「局署合併」方案,即將目前負責制訂政策的政策局與負責執行政策的署進行合併。有政界人士透露,較早前曾與多位政府高層討論過有關局署合併建議,他們不約而同認為談論這個問題是「行得太快」,目前「未係時候」,但並沒有否定該方案。
該政界人士更引述一位政府高層官員意見,認為當年港英在署之上加設政策科(即現時政策局),負責統籌多個不同的署,除希望加強行政效率外,亦因應殖民地政治需要,所以由英國人任掌握大權的政策科領導,華人只能任署長,負責執行政策;但現時香港已回歸,毋須再將制訂政策及執行權力分割,局署合併是必然發展。
一直對殖民地政治制度有深入研究的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劉兆佳指出,目前公務員架構主要沿於一九七三年前港督麥理浩委託其管理顧問麥健時就政府架構進行檢討後,撰寫成的《麥健時報告書》中提出的改革建議,當時港英政府與今日特區政府面對類似問題,就是署級部門太多,令行政混亂,缺乏效率,所以建議成立政策科統籌,但時至今天連政策局亦不斷膨脹,所以特首又要在政策局上加設問責局長去統籌。
至於日後局署是否需要合併,劉兆佳認為應該由日後問責局長自行決定,若他們上任後,發現在施政時無法有效指揮屬下不同署,有需要透過合併去增加行政效率,就應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