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一名小學教師在過去六年間,先後於學校圖書館、辦公室、教室及自己家中姦淫、猥褻二十一名小學女生、幼童及一名學生家長多達三十八次,經上訴,法院維持原判後,日前被執行死刑。
被處死的教師陳兆忠,法院指他在一九九五年秋至二○○一年四月間,擔任萊西市夏格莊鎮程家莊小學及萊西市夏格莊鎮西夏格莊村小學教師期間,先後在小學圖書館、辦公室、教室、值班室及村內、自己家中等地方,姦淫八名女學生,強姦一名學生家長,共計作案十一次。
一九九七年至二○○一年四月間,陳兆忠還對十三名幼女實行猥褻,達二十七人次。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陳兆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猥褻兒童罪判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
法院一審宣判後,陳兆忠不服,提出上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於日前處以極刑。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