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外證婚須特首許可

出外證婚須特首許可

郭先生早前致電婚姻註冊處,欲預約註冊官外出作證婚事宜,但入境事務處職員稱並未設出外證婚服務。郭先生指,他去年曾閱報得悉有社會名人預約註冊官外出證婚,為何普羅市民卻沒此權利,而且此服務並無準則,似為富有人家服務。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該處一般情況均不會安排註冊官出外證婚服務,故市民致電查詢時多回答無此服務。

需特別提出申請
除非遇特殊情況,如囚犯、重病等人士申請,根據《婚姻條例》第一百八十一章第十一條,如行政長官認為適當,便可批出特別許可證,許可證只發給有需要人士,市民如有特別理由,可提出申請,出外證婚服務如獲批准,需付一萬五千多元費用。 (○一○八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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