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做歌星唔靠李彩樺

林峰做歌星唔靠李彩樺

昨日李彩樺(阿Rain)和林峰在電視城古裝街拍攝《雲海玉弓緣》,兩人對於有報道指在阿Rain的推薦下,林峰得到正東揸fit人黃栢高(Paco)的賞識,於去年底簽約正東姊妹公司新藝寶,均異口同聲表示很搞笑。

曾合唱兒歌
阿Rain笑說:「我未睇嗰篇報道,不過拍《別戀》時我先知道佢(指林峰)已經簽咗我哋公司,我重同佢同埋方力申一齊合唱過兒歌。」
而當事人林峰就大感啼笑皆非,他說:「呢啲唔係事實我係唔會回應,只係覺得得啖笑。其實大約年幾前無綫已經幫我簽咗新藝寶,至於合約詳情我都唔係好清楚,我就抱住順其自然心態。」
採訪、攝影:駱華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