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問我:「你相信網戀嗎?」我說:「甚麼是網戀?看不到怎麼戀呢?」後來愈來愈多地聽說網戀。很多網戀一見面就再見了。有些網戀是一夜情之後就再見了。也有些網戀還發生了偷東西的事情。
我身邊有一對網上認識的,不過一直好到現在,而且愈來愈好。不過這麼好的情況是極少有的。我想就算是網戀成功的現在都不太願意承認自己是在網上認識的。因為網戀在人心目中的名聲實在是不太好。
現在很少有人用郵寄的方式來傳遞信件了。我偶爾會收到遙遠城鎮的讀者給我寫來的信,看寫在紙上的信感覺總是很不一樣的,那叫信。而e-mail總給我留言短信息的感覺。
我很少進聊天室,進聊天室我總是用我的真名,別人不會相信我真的是棉棉,因為在聊天室沒有人會用真名。由於不用真名,所以就有了新名字,所以就有了新名字帶來的心理暗示,比如我的朋友叫白癡先鋒。所以網戀真的只應該在網上開始、在網上結束,根本不應該見面的。見面了就得說真名了,見面了就回到了嚴酷的現實世界,見面了總歸會有點失望。但偏偏就是有那麼多人耐不住寂寞要見面。
人,為甚麼就把能不見面而戀愛呢?所以,我覺得那些到最後見面的人,都不算是在網戀。聽說現在聊天室的風氣愈來愈不好了,髒話黃話特別多。沒辦法,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無聊寂寞的人愈來愈無處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