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重酬少董事難為

責重酬少董事難為

【本報訊】安然醜聞爆發後,除了嚴重打擊核數師的權威,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角色也出現變化。基於此職務承受的責任愈來愈大,但其收取的酬金可能僅是數千或數萬元,日後除非屬好友,否則公司難尋獨立董事。香港交易所(388)主席李業廣較早時也擔心無人再肯出任該職。但他仍認為,上市公司委任有財務經驗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強對公司的監察,才是應付類似安然醜聞的上策。
港交所在此之前公布的企業管治諮詢文件,便建議上市公司須委任至少一名具備財務經驗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相信有助監察公司運作。李氏當時又說:「現在有人討論,應否讓獨立董事成為另一個專業,與會計師及律師看齊,反對者則認為,若給予獨立董事報酬,會影響其獨立性,因此要聽取市場意見才作決定。」
醜聞的另一個引發討論的是董事責任保險。香港法律並沒有規定,上市公司董事必須購買這種保險,但美國上市公司多數有此習慣,替公司高層及董事局成員出資購買責任保險,甚至乎大多獨立董事,均會以公司負責購買保險,作為受聘條件之一。此保險的特點是,當公司董事因為一般性問題而被索償時,公司可以用董事保險去支付,但保單不適用於董事嚴重疏忽、失責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