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副教授 林本利
過去十年,公營部門支出不斷膨脹,加上需要趕工,又缺乏有效的審批監管機制,自然被人有機可乘,從中取利,結果浪費不少公帑。九鐵事件相信只屬冰山一角。
政府自八十年代中開始,限制公務員人數的增長,故此將不少工作外判給其他私營公司負責。一些大型公營機構,包括機管局、九鐵、地鐵、房委會及市建局等,同樣依賴私營發展商和承建商,參與建造工程。
為了提高效率和確保公平競爭,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一般需要透過招標程序,將工作外判給私營公司。在批出合約時,政府官員和公營機構負責人當然不會單單考慮競投價,還會顧及競投者的背景、財政狀況、技術、經驗,以及過往的表現。
公營部門雖然定下了十分嚴格的審批合約程序,但由於負責執行審批的始終是有關部門的高層人員,人為因素往往令競投失去達致公平競爭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現行制度,給予政府部門在批出少於一百三十萬元合約上很大的自主權。政府官員為了方便,往往將外判工作斬件,定在一百三十萬元之下,避免要經過正式的招標委員會,而造成延誤或影響結果。
一些立心不良的官員,沒有申報利益,將政府合約私下批給和自己有關的公司和人士,而政府又缺乏有效的覆檢機制,查看有沒有官員以權謀私。
另一些官員,為了避免競投結果出現意外,或者研究結果與官員想法有異,會提早通知一些屬意的公司,向它們透露工作的內容和要求,讓它們早作準備。之後才邀請其他公司陪跑,給予它們很短時間準備,這自然影響其他公司提交的工作計劃書質素。
此外,一些顧問公司或承建商,為了確保合約到手,故意提交超低價的標書。當合約到手後,便不斷找出合約上的漏洞和不明確之處,或者故意拖延,期望能夠追加收費。有些公司則將貨就價,令工作質素大減。更有些公司拿了錢後工程未完便宣布破產,一走了之。
而個別顧問公司及會計師行,故意以低價承投政府一些政策研究合約,一方面向政府獻計,但同時又為被政府監管的公司服務,收取高昂的顧問費或核數費,彌補之前的損失。一些公司則合謀提高價格。但官員竟視若無睹,還不斷給予工作。
過去幾年,不時爆出公營機構批出的建造合約出現問題,從新機場延誤、排污防洪工程爛尾、房委會短樁欠鋼筋,以至最近九鐵的補充協議和大財團的自由退出條款,一些公職人員被控以權謀私等,都顯示出公營部門的種種流弊。
故此,政府實有需要加快私營化的步伐,希望透過市場競爭及股東監察,改善工程的質素。當然,若果公司管治欠奉,人人順手牽羊,即使私營化也無補於事。
九九年政府高官在沒有公開競投下,批出數碼港,事後才說這是為了公眾利益,事件已暴露出公營部門審批監管合約上的問題。
現在九鐵委任作調查的會計師行,同時為九鐵及西門子核數,調查工作又不用招標。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下層官員有樣學樣,又難怪公營部門外判工作的醜聞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