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業市場競爭激烈,高學歷人士投考紀律部隊,也不一定成功。警方最新數字顯示,本年度至今投考督察的一千七百多人中,兩人達博士程度,仍暫未獲聘用;而獲聘的十八名督察,最高學歷者是兩名擁有碩士程度的投考者。 記者:陳沛敏
根據警方提供的數字,二○○一至二○○二年度截至上月三十一日為止,共有一千七百人申請投考督察職位,已超越去年度的總投考人數一千六百多人,其中逾七成的申請者擁有學士程度;另有一百多名投考者擁有碩士程度、兩人持有博士學位。
不過,博士程度的申請人投考警務督察的成功率至今仍是零。上年度有六名博士生與其餘一千六百多名學歷較他們低的人士一起投考督察,結果獲得警方聘用的二十名督察,全為學士程度。今年度至今獲得聘用的十八名督察中,則包括兩名碩士和十六名學士,兩名博士學位持有人至今仍未獲錄取。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出,學士、碩士與博士所受的學術訓練不一樣,學士教育着重基礎學術培訓和學習通用理論,督察工作正是需要這方面的技能;但碩士及博士的培訓對警務工作既非必須,也不一定令他們更為勝任,所以他們與學士程度人士一起投考督察,撇除學歷而言,雙方都是在同一的條件基礎上互相競爭。
他又認為,目前投考督察的最低學歷要求為預科程度,但近年聘用的全為學士程度的申請人,故他建議管方應將督察的最低學歷要求提高至大學畢業,一方面可確認警務工作的水準,也可避免浪費警方的招聘資源及投考者的時間。
投考督察除要通過體能要求外,考官還會在面試及筆試中,考驗投考者的溝通技巧、解決難題及決策能力、自信心、領導才能及管理技巧、人際技巧等。至於警員方面,今年度截至上月底共有七千一百八十二人投考,其中有三百三十人擁有大學程度;獲聘的三百八十七人中,有五十五人擁有大學程度,成功比率是各學歷組別中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