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韶光被侵權勝訴

宋韶光被侵權勝訴

【本報訊】本港知名堪輿學家宋韶光在內地法院控告廣東恩平市一名印刷商,盜用其名義出版日曆,結果勝訴,獲賠償八萬七千多元人民幣,宋韶光將其中的三萬多元捐予恩平市教育部門,用作助學扶貧。
據內地的《大洋網》引述《江門日報》報道,宋韶光於前年十二月發現廣東恩平市一名姓薛印刷商在未經他同意下,印製「2001年正宗宋韶光吉星運程日曆」出售,而日曆首頁刊出的作者履歷簡介亦與他本人脗合。
宋韶光於是向恩平法院起訴該印刷商,指他侵犯其姓名權,法院最後判令印刷商立即停止侵犯宋韶光的姓名權,並賠償經濟與精神損失共八萬七千六百六十四元。
宋韶光領取賠償後即到恩平市教育部門捐款三萬二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