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八歲無業漢不滿女友年僅六歲的幼子頑皮,用腳踢其胸腹致嘔吐流血,又將小童「掟落地」致小腿骨折。被告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虐兒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自辯供詞前後矛盾,又指男童作供時處於兩難局面,因恐怕說出真相後會失去母愛;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始判刑。 被告姓吳(二十八歲),被控兩項虐兒罪。控方表示,警方就男童母親是否涉妨礙司法公正正展開調查。 案件編號:ESCC23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