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警區重案組一名休班探員昨日凌晨疑酒後駕駛,駕車駛經黃大仙彩虹邨對開與一輛私家車碰撞,對方報警時探員涉嫌開車逃走,雙方追逐十分鐘六公里至觀塘被警方截獲。探員報稱受傷但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被拘捕,私家車上一名女乘客受輕傷。
被捕探員姓梁(三十六歲),目前在聯合醫院留醫情況穩定。他因涉嫌「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被捕,獲准以五千元保釋,本月二十二日再向警方報到。
事發於昨日凌晨二時許,一名姓柯(三十一歲)男子駕駛一部私家車載着姓潘(三十三歲)妻子,沿太子道東駛至彩虹邨紫薇樓對開左轉往西貢方向時,與一部突然切線私家車碰撞,兩車均輕微損毀停泊路邊。
現場消息透露,有人一落車即表露身分:「我係差人,喺咪想同我玩嘢!我有權拉你!」兩名男女事主發覺對方滿身酒氣,駕車柯姓男子表示女乘客頸部受傷需要報警要求協助。豈料對方聞言立即跳回車上開車逃走,事主亦開車尾隨及報警。
雙方沿新清水灣道轉入順利邨及秀茂坪邨,再沿協和街、觀塘道、開源道至偉業街高速追逐。追逐期間有人為擺脫追蹤曾多次衝紅燈及在路中急煞車調頭,險象環生。
其間事主不斷與警方保持聯絡報告最新位置,警方派出人員四出兜截。至偉業街與勵業街兩名交通警員終將探員截停,結束歷時約十分鐘六公里長的追截。
被截獲探員報稱受傷送院,但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被捕,姓柯事主證實並無酒後駕駛,姓潘女乘客頸部受輕傷送院敷藥後無礙出院,但兩人指到場調查警員似有偏袒被捕探員之嫌,企圖將事件淡化,已向警方投訴。
黃大仙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伍家華表示,案件目前正由交通部負責調查,稍後將進行內部調查才決定會否進行處分。根據「道路安全條例」,「拒絕接受酒精測試」罪名等同「酒後駕駛」,罪名成立最高罰款二萬及入獄三年,兼扣十分,或以簡易治罪條例方式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兼扣十分,再犯會被罰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