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十萬元 另有維修費<br>三重建區業主獲增補償

最少十萬元 另有維修費
三重建區業主獲增補償

【本報訊】市區重建局經過詳細商討後,終於就三個優先重建項目賠償方案達成共識,其中額外補償方面,市建局決定以土發公司補償方案為基礎,稍為增加補償金額,令業主最少可額外再取得十萬元補償。
另外,局方亦建議為業主維修大廈開支提供額外補償,並以七年為限,業主可按比例取回維修費用。
市區重建局屬下土地、安置及補償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討論大角嘴櫻桃街、深水埗福榮街、福華街及灣仔莊士敦道三項優先重建項目。據了解小組曾考慮多個補償建議,包括原本按樓價比例發放補償,但市建局研究後,發現二百八十個重建戶中,只有數十戶會受惠於這個方案,反而由於計算太複雜,其他住戶未必接受,所以放棄有關建議。

制訂還價機制
小組決定沿用前土發額外補償方案為基礎,業主賠十萬、租戶七萬五,或以每平方米一千二百元,以多者為準(見表),但由於政府曾承諾補償要優於土發,所以會作「象徵式」增加。
由於近年地產市道低迷,再加上政府嚴格要求業主維修舊樓,受重建影響業主現時已不像以往般強硬,所以小組建議取消提早接受補償會再有一筆額外賠償的安排,但小組同意若有業主在收樓重建前曾維修大廈,市建局會按比例發還費用,並建議用七年為限,按年遞減。
此外,委員會亦制訂一個與業主討價還價機制,授權管理層在增加補償不超過百分二十情況下,可以由管理層、估價及賠償委員會作出決定,但超過百分二十,則要由市建局董事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