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野被轟沒媒體良知

沈野被轟沒媒體良知

去年十二月隨刊附送璩美鳳春宮碟的《獨家報導》雜誌,有多名高層職員涉案而遭起訴,不但雜誌創辦人沈野、發行人沈嶸等被控妨害秘密、誹謗罪等而被要求判刑一至兩年多,控方還罕見地以嚴厲語氣痛罵雜誌負責人「高舉新聞自由大旗,行圖一己私利之實」。

假新聞自由之名牟利
其實璩美鳳春宮碟案愈鬧愈大,與《獨家報導》隨刊附送光碟有莫大關係,當時沈野還狡辯,稱這完全屬新聞自由,不應受到社會譴責。不過,台北地檢署昨日還是以妨害秘密、誹謗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名起訴七名雜誌高層。
起訴書就指出,「沈野、沈嶸、沈嶸特別助理韋安等三人,不思謹守媒體人之道德良知、拒絕報道此侵害隱私所得之素材,反以高舉新聞自由大旗之名,行圖一己私利之實,其大量翻製與報道,致市面廣泛流傳,波掃海內外,嚴重破壞受害者之隱私與聲譽。」因此要求判處沈野、韋安、沈嶸三人監禁兩年兩個月、一年十個月及一年四個月。
《聯合晚報》/《中時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