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廣南子公司 法官今宣判<br>騙九千萬信貸董事罪成

串謀廣南子公司 法官今宣判
騙九千萬信貸董事罪成

【本報訊】貿易公司董事被控串謀廣南集團子公司負責人,以偽造交易文件騙取合共九千二百多萬元銀行信用狀貸款案件,陪審員昨退庭商議至晚上十時,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全部四項串謀訛騙罪名成立,法官押後今日下午聽取代表律師求情宣判。

辯稱不知情
三十九歲被告陳嘉鴻,案發期間為合迅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四項串謀訛騙罪名指被告於九八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與廣南集團子公司、順榮貿易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李民、會計經理周悅蘭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恒生銀行、美國運通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成功取得四份信用狀貸款,涉及款項約共一千一百多萬美元,折合九千二百多萬港元。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陳與李為舊同學,李以公司周轉不靈求被告協助,並承諾以信用狀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佣金。順榮的偽造文件聲稱向合迅購買白米,續以廣南名義向四間銀行申請信貸支付貨款。陳庭上自辯對於李所偽造的文件全不知情,亦不知李如何處理所得款項。 案件編號:HCCC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