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憑《賭聖》,成名的劉鎮偉還未當導演,我在他的電影公司編劇討生活,剛好趕上他帶隊去台灣參加金馬獎頒獎典禮。
台灣人好酒,愛拼酒,不飲不敬,外地客跟當地圈中人少不免要喝酒應酬。劉鎮偉酒量如鳥量,僅及兩三滴眼藥水那麼多。結果一晚喝了數十杯高粱,就醉成一百八十斤的爛泥,竟好像吃了《老殘遊記》裏的「千日醉」。一日一夜起不了牀。終於金馬獎頒獎禮舉行當夜,他還呆在酒店裏,尚未還魂,錯過了盛會。
酒量當真人人有別,一半生成,一半後天。喝不來千萬不要強喝,要不喝出人命。台灣人,內地人,卻都愛拼酒,又愛強人喝酒,不喝說不給面子,不管你身子受得了受不了,他們喝的更是烈酒,如二鍋頭,就是五十六度的酒精,一杯入口,點支火柴,大可表演吞火奇技了。
在北京,二鍋頭半公升一瓶,所費不過五元人民幣,難怪成了北京人的威士忌,中下層階級的茅台。
二鍋頭不合我的口味,有次吃館子,喝了吾友薛興國的「店小二酒」,倒覺得不俗,那是大陸酒,名字起得別致。說來內地土釀,酒名往往挺有特色,當中有以「無賴」為名的。喝了會不會搖身變作無賴,不得而知,只知人之好歹,在德不在酒。不喝酒的無賴,還是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