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批評路政署在批出兩份橋樑合約時,未有在合約列明工程細節而要向承建商賠償一事發表報告;委員會與政府多番磋商後,昨終首次披露兩條橋樑是汀九橋及汲水門大橋,賠償金額分別高達一億三千四百萬元及二千四百五十萬元,即合共一億五千八百五十萬元。 記者:盧文烈、莫劍弦
立法會工程界代表劉炳章抨擊,有關事件是西鐵承建商向九鐵索償的翻版。他促請政府檢討現時價低者得的投標機制,因此類機制所簽訂的合約,若出現問題及爭拗時,有關條款可能會對政府非常不利,他提醒政府一定要小心留意合約條款。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則批評政府在簽訂工程合約時粗心大意。「喺目前經濟環境下,一億幾千萬可以幫到好多失業人士,就算起一個社區會堂都綽綽有餘啦,因為政府唔小心而要浪費咁多公帑,政府真係要檢討吓!」
審計署署長二○○○年底批評路政署因更改兩座橋樑的設計,而導致向承建商賠償事件。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曾經就此事進行多次聆訊,惟政府當局一直以合約有保密條文為由,拒絕公開兩條橋樑的名稱。
不過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李家祥在記者會中表示,經過帳委會和政府多次磋商後,政府終於願意讓步,同意公開兩座橋樑建造工程報告中提及的橋樑名稱。
根據委員會在附錄中所披露的資料,報告中涉及兩條橋樑分別是汀九橋及汲水門大橋。汀九橋承建商因政府沒有在合約明確指明須採用哪一個風荷載系數,而要求政府賠償一億三千四百萬元補救;汲水門大橋承建商則要求政府額外支付二千四百五十萬元,以多建一個升降機口。
委員會認為,政府有需要修訂日後基本工程的一般章程,以便政府當局可向委員會披露所需的資料,但當局堅持不論涉及的事宜及問題為何,均一律不會披露行政會議、政務司司長委員會或其政策小組的會議紀錄,而且不會讓委員會如審計署署長一樣,可不受限制取閱所有文件。委員會對此表示失望。
李家祥指出,有關報告要由去年押後到現在才公布,主要由於政府一直拒絕公開有關合約文件。李家祥表示,經過今次事件,他們已經促請政務司司長確保日後委員會索閱文件時,可以充分合作。
有關報告其實是在去年審計署署長三十五號報告中提出,審計署將之寫成A橋和B橋,拒絕披露橋名。按審計署的說法,這兩條橋是為了連接港九市區和新界西而建造,建成後成為香港的標誌。這兩座橋都能在預算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