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審計署署長報告揭發,香港電台終完成員工違規申報超時工作津貼的調查,證實六名初級人員在九四年至去年中,違規申領津貼共二十三萬六千多元,六人除被書面警告,同時需退還多付領的津貼,而他們的兩名直屬上司,更要面臨紀律處分。
港台的紀律覆檢委員會在調查有關個案期間,又注意到有指控稱同類情況在港台美術組相當普遍;而一名接受調查的人員在陳詞時表示,部門內有違反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情況。紀委會已建議港台,立即展開另一項獨立調查。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列》,公務員須逾時工作最少一小時才可領取津貼,也不能將每次不足一小時的逾時工作累積起來申請津貼。但審計署卻發現,港台布景組有六名人員將超時工作的時間累積起來,有違規定。
廣播處長朱培慶承認,需檢討港台的管理文化,並已要求所有督導級人員加強管理,作突擊檢查。他解釋,六名員工的監督人員制訂這項逾時工作安排,是因為不認識《公務員事務規例》的規定。
該台紀委會已向公務員事務局建議,向六名申領津貼的人員及負責核實申報的人員發出書面警告,對於兩名節目主任級的直屬上司,紀委會認為他們在事件中要負上最大責任,應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予以紀律處分。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戴健民昨回應,六名人員被追討的款項分別由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但由於他們實際已履行有關的超時工作,交還津貼後,港台須補假給他們。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回應謂,公務員紀律秘書處正研究港台對員工的紀律處分建議,正向部門索取更多資料,暫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