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招標 批出合約<br>廉署拘控教署兩督學

未經招標 批出合約
廉署拘控教署兩督學

【本報訊】廉政公署再次揭發公務員在批出合約時涉嫌以權謀私。教育署兩名總課程發展主任涉嫌未經政府正式招標程序,將教材製作的合約判給一間公司,與合約的承辦商同被控共二十四條控罪。其中,兩名教署官員被控包括普通法中以權謀私罪,以及偽造文件等罪名,今早將在東區法院提堂。

接出版界舉報
被控的兩名教署官員為曾何美美(五十一歲)及鄭世民(五十歲),均為教署課程發展處總課程發展主任,分別主管課程發展處的基礎教育組及議會組,職級屬首席督學,相等於總薪級表第四十五至四十九點,月薪由八萬至九萬二千多元。
教育署發言人表示,昨日得悉二人被廉署落案起訴,暫不對案件作評論;至於有關員工會否被停職或處分,將按照公務員規例的一貫程序處理。
據報道,廉署在去年五月拘捕有關官員,指其在處理外判承印包括課程改革諮詢文件《學會學習》等合約時,涉嫌虛報投標公司的資料,令一間印刷公司成功取得合約。其後,有出版業內人士向廉署舉報,懷疑有官員將合約批予有關係人士,廉署於是展開調查。據稱,教署規定招標過程中,最少要有五份或以上的標書競投。
被控的教署官員除被控以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以權謀私罪名外,還因涉嫌偽造報價,被控以造假帳及偽造文件等交替罪名。涉案的合約承辦商則被控以偽造文件等罪名。

岑國社案加刑
廉署近年引用以權謀私罪名成功起訴公職人員的個案中,除立法會前議員程介南的案件外,被控公務員多涉及批出合約的問題,其中以政府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案件較矚目,岑濫用職權將政府合約私下批給親友,原被判監九個月,但上訴庭早前重新審量刑期,認為以權謀私案情很嚴重,結果大幅加刑至兩年半。
另外,公務員培訓處前高級訓練主任鍾嬋英因暗助丈夫的公司取得政府十六萬元製作教材合約,去年被判囚七個月,她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