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富商李寶椿男孫疑遭勒索案,警方再拘捕一名無業男子,控以協助及教唆非法禁錮罪,昨解往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庭上透露,涉案被告以假身分證在元朗租木屋,用作收藏肉參,警誡下並承認知悉綁架事件,其後退出行動。
被告吳志超,二十九歲,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一年七月至至○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在香港協助教唆男子張志成將一名林姓女子非法禁錮,意圖取得交換釋放她的贖金。
控方在庭上表示,綁架事件發生於去月三十一日,女事主在大角嘴寓所外,遭兩名男子擄上輕型貨車,事主更被蒙眼及綑綁手腳,匪徒向其胞姊的男友索取三千萬元贖金,其胞姊男友為知名商人。
控方續指,案發當日警方已在現場埋伏監視,稍後將疑匪張志成拘捕,其後獲知女事主被禁錮在元朗一間木屋。
警方透過地產公司,獲悉該間木屋為一名葉國培(譯音)租下,但根據該人身分證的影印本,發現與入境處資料有出入,經調查後,將本案被告吳志超逮捕。
控方並透露,被告於○一年經張志成認識另一疑匪,該名李姓疑匪現時在逃。
李曾告訴被告正策劃一宗綁架案,並問被告有否興趣加入,被告拒絕。一個月後,張聯絡被告取其相片以偽造身分證,並指持證到元朗租木屋,被告可獲得五千元報酬,被告當時並不知木屋作為綁架之用。
但被告於本月四日的警方會面紀錄中,承認知悉綁架,但不知綁架是何人,行事者則為張、李兩人,亦知他們曾到女事主的工作地點埋伏。
控方暫不聆取被告答辯,申請將案押後時表示,女事主將於短時期離開香港,故需要盡快進行認人手續,警方現已安排連續兩日進行認人程序,故申請將被告交由警方看管。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八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NKCC80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