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誤輸塔利班免責

貨誤輸塔利班免責

【本報訊】保安局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指出,根據《聯合國制裁(阿富汗)(武器禁運)規例》,被控向塔利班所在地區赴運禁制物品者,若能證明是在不知情下將禁制物品輸往有關地區,可以此作為有關罪行的免責辯護。
保安局解釋,雖然條例規定,禁止向塔利班政權及拉登等人士提供資金,否則便會凍結有關資金,但如果這些資金屬於一名不知情的無辜第三者,並證明這筆資金不會用作資助塔利班,這筆資金便不會被凍結。
至於建議中的反恐怖法,本港的參考對象英國的反恐怖主義法例中,並無列出恐怖分子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