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樂法官語錄

高嘉樂法官語錄

「本席認為各被告串同犯案,他們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所準備,在案發前數小時已把盛載易燃液體的膠樽帶到入境處大樓。當日為上班日子,有很多人處身入境處大樓內,一旦爆發烈火可造成很多人命傷亡,被告所為其實想迫政府達成他們的意願,結果不但令一名同伴死亡,更殺害正在執行職責的高級入境事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