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大女嬰被召作證

10月大女嬰被召作證

克羅地亞首都薩格勒布一個法庭最近審理一宗車禍案件,被傳召出庭作證的竟然是一名僅十個月大、只懂得說「爸」、「媽」的女嬰科里納,叫人啼笑皆非。
當地報章報道,法庭傳票中列明,「除非她自願出庭作證,否則警方或會強行將她帶上庭」。

車禍當天警員弄錯母女名
科里納的母親瓦倫丁娜表示:「我們當日駕車外出,途中被另一輛車撞個正着。警員查問我時,我正手抱着科里納,他記下了我倆的名字。可能那警員誤將和我女兒的名字掉亂了。」
不過,即使明知可能是誤會,法庭方面仍要依足規矩辦事。法官已表明,女嬰可以不用上庭,但必須要有正式的證據,證明她「年紀太小,不能出任證人」方可。
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