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暫停出售居屋措施尚有4個月便屆滿,地產商近期紛紛表態,要求政府將停售居屋期延長,新世界發展(017)主席鄭裕彤更認為,居屋的意義已消失,政府應將停售居屋措施延長1至2年,甚至取消居屋政策。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於2001年9月宣布,由於居屋與中小型私人樓宇出現重叠情況,造成惡性競爭,故要求房委會暫停出售居屋10個月,至今年6月底,以增加置業貸款名額取代。
根據中原地產研究部較早時的統計顯示,去年一手私人住宅登記合約宗數顯著上升,共錄21328宗,登記量集中在第4季,佔全年的34%,創下過去兩年內按季登記最高數字,反映去年9月政府開始停售居屋,對樓市起積極作用,但仍是「旺丁不旺財」,樓價並未顯著回升,近日更有地產商趁春節前削價「谷盤」。
停售居屋措施雖在今年6月才到期,但已有地產發展商開腔(見表),要求政府將措施進一步延長。鄭裕彤昨出席萬邦地產股東周年大會後表示,自停售居屋後,樓市已趨穩定,所以他認為政府應取消居屋政策,否則也應繼續停售居屋1至2年。
他更直指居屋存在意義不大:「目前政府幫市民買樓的措施已很足夠,樓價貴時,一般小市民想買樓根本買不到,一個銀行經理買一層600至700方呎的樓都買不到,但現時一般市民都買到,因為樓價平了,加上政府肯借錢,銀行又按得高,根本不需要有居屋。」
摩根士丹利地產分析員謝昭平認為,停售居屋是政府因應市場而推出的政策,最主要目的是希望不會造成居屋與私人樓宇爭客的情況,故相信政府將會再視乎未來數月樓市的表現才檢討居屋政策,不排除政府會將延長停售居屋期,但相信政府不會由於個別地產商意見而改變房屋政策。
他又表示,現時樓市尚未復甦,故若政府落實繼續停售居屋,將對樓市有正面影響。不過,經濟情況才是帶動樓市最主要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