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墨 - 林振強

食墨 - 林振強

又想起一件樂事:食墨。
強伯讀小學的年代,我們還要上書法堂,寫毛筆字。寫毛筆字,當然需要墨盒和墨汁。
我們都認為寫毛筆字是苦事,因為我們都不明白,明明用鉛筆就可以很快寫完的字,為甚麼偏要用毛筆很慢地寫出來?為甚麼還要臨着帖來寫?那個佘雪曼和柳公權又是甚麼人,為甚麼我們要模仿他們的字體?難道要冒充他們的簽名騙遺產嗎?
而且,墨盒和墨汁經常會在書包內漏墨,把書包弄到像個被月經弄濕了的女孩(當然,那時候我們並不知道女孩子有月經這麼複雜的一回事),麻煩得很。
是以,為了苦中尋樂,我們盡量利毛筆和墨盒來製造歡樂。上書法堂的時候,我們就會乘老師不察覺,用舔滿了墨的毛筆,偷偷在自己的舌頭畫畫畫,——除了「表演」給女同學們看之外,還挑戰其他男同學照樣做。這就是我們覺得很好玩的「食墨」遊戲。
墨的味道,帶少許甜,但氣味卻有點兒臭,其實不大好吃。你要是連續「食墨」多次,會作嘔。不過,連續多次臨摹那些悶到發慌的字帖,你也一樣會想嘔,所以還是「食墨」比較好玩一點,比較有點驚險(被老師捉到要罰企),有點挑戰,而且舌頭還會變成黑色,好威風。
至今,我仍大惑不解,如斯戇居的遊戲,我們當時為甚會覺得很好玩?也許我們當時幼稚戇居吧。
然而,今天我們都成熟了,為何還甘願被那些美麗和不美麗的女人折磨,並視這些為樂事?也許我們雖然不再幼稚,卻戇居依然,或,比以前還要戇居。
我一邊思考這問題,一邊用毛筆在舌頭上鐵畫銀鈎,寫下了所有問題的起因:「想揸波」。